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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简介


特种设备许可是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2003年3月11日,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国家质监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要求:“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颁发的证书包括:

  a)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c)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d)气瓶充装许呆证;

  e)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f)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g)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h)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特种设备许可由国家质监总局或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