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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机产品发展的难题和对策


有机产品发展面临四大难题

  一是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不合理。根据国家认监委对全国有机认证情况的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施行有机耕作的土地总面积为34.26万公顷,仅占我国总可耕地面积的0.25%;2005年,我国获得有机认证(含转换认证)的有机种植面积约97.8万公顷,占我国总可耕地面积的0.76%,而世界有机产品生产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10%,个别国家达到15%以上,我国有机产品生产面积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悬殊。截至2003年,已经认证了包括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饮料、蜂蜜、天然香料、中药材、奶制品、禽畜产品和水产品等369个品种,经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540家,有机产品总产量82.31万吨,产值达20多亿元。占农业产值的0. 1%,而国际有机产品销售量占食品总量的3%~5%。由于我国处于有机产品开发的初级阶段,生产的有机产品大多为蔬菜、水果、原粮等初级产品,其次为初级加工品如大米、茶叶等,深加工产品很少。

  二是分布区域不均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部各省区,从数量和面积来看,东北三省最大;从产品加工程度和质量控制方面来看,上海、北京、浙江、山东、江苏等东部省较占优势。这首先与有机产品生产的环境条件有关,其次与当地企业的市场超前与开拓意识有关,再次与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也很有关系。近两三年来,西部地区利用西部大开发的优势发展有机畜牧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新疆、内蒙古、宁夏、甘肃等西北部地区有机农业有望凭借环境和资源优势,以及当地政府逐步出台的优惠产业扶植政策,获得快速的发展。其中,天然采集产品、特色区域产品、土地密集型产品等比其他省份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东部省份将继续发挥产品链和市场优势,在有机加工产品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方面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国有机产品以植物类产品为主,动物性产品相当缺乏,野生采集产品增长较快。植物类产品中,茶叶、豆类和粮食作物比重很大;有机茶,有机大豆和有机大米等已经成为中国有机产品的主要出口品种。而作为日常消费量很大的果蔬类有机产品的发展则跟不上国内外的需求。种养比例的失衡,制约了有机生态体系内部的良好循环系统的建立,使生产者无法摆脱对外来投入品的依赖,影响了有机生产过程的有机完整性。有机加工产业滞后,不仅造成有机产品品种单一,货架期短,增加销售成本,而且也严重影响了有机产品的附加值。

  四是市场贸易与生产不协调。我国有机产品是自1999年才在国内市场真正开始出现的。国内市场的有机产品已涉及到蔬菜、茶叶、大米、杂粮、水果、蜂蜜、中药材、水产品、畜禽产品等100多个品种,有机食品出口额在近几年一直呈逐年增加的态势。但根据国家认监委统计数据,2004年,中国有机产业的生产总值为22.15亿元,出口有机产品总值12.39亿元(按国内价格计算,实际出口收入超过2亿美元),国内销售总额为2.80亿元,表明尚有超过30%的认证有机产品未能按照有机产品价格出售。2005年,我国出口创汇虽达到2亿多美元,但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尚未达到1%。

  有机产品发展对策

  一是宣传有机农业理念,循序渐进发展有机农业。国外发达国家出于对环境的保护和健康的需求,有机农业从萌芽产生、试验研究、奠定基础到快速发展经过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有机食品的生产由民间行为逐步转为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最终以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和统一了有机产品生产、销售和认证的行为。

  我国有机产品发展的起因不是出于生产者的环保理念和消费者健康理念,而是市场经济和产品贸易的刺激。在我国有机农业发展的10年间,虽然借鉴了国外许多有益的理念、经验和技术,但有机农业发展依赖于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1999年之前,我国的有机产品主要是根据日本、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需求生产,其中95%以上出口到国外。在1999年还基本不存在的国内有机食品市场,到2000年才开始启动,此后的几年中,国内有机食品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北京和上海的超市中销售的有机蔬菜价格一般是常规蔬菜的3~5倍,消费的群体主要集中在中等收入以上水平消费者。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有机产品发展的速度出现高速增长。

  二是研究有机农业理论,示范有机农业集成技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初级阶段,农业生产技术处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化的转折点,现有的关键技术或配套技术都是以如何实现高产为目标,缺乏以质量为目标的集成和综合生产技术,尽管我国有丰富的传统农业技术、生态农业技术,但在有机农业的理念和原则下,结合生产实际集成有机生产技术需要技术人员的研究和生产者的实践,目前,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部分从事有机农业技术研究,但由于经费和市场的限制,无法开展深入的研究。因此,各级政府应该增大科研的力度,将有机农业技术研究纳入科技攻关的主渠道。

  三是加强认证机构监督和管理。截至2006年8月,经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有机产品(食品)认证机构有28家,其中环保系统的11家,质检系统的12家,农业系统的5家,中国合格评定中心认可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12家。目前,在我国开展有机认证业务的外国有机认证机构有美国有机认证机构“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OCIA)、法国的ECOCERT、德国的BCS、瑞士的IMO和日本的JONA和OMIC,这些认证机构都相继在北京、长沙南京和上海建立了各自的办事处。

  认证过程是技术性、知识性和综合判断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检查员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渊博的农业知识、敏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及公平公正的态度。目前,我国已经获得授权的28家认证机构主要集中在环保部门和质检部门,面对有机产品生产种类的多样性,生产技术的多变性,从业务能力和知识背景方面,农业专业知识相对贫乏,对认证的有效性和专业性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应针对有机产品农业技术较强的特点,加强认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农业行业认证机构的数量,提高整体认证水平。

  四是建立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间的诚信机制。在强调食品安全以及食品安全丑闻泛滥的今天,有机食品因其可追溯的生产过程、透明的销售过程和可持续的环境生产措施而受消费者青睐。诚信是有机产品生产的文化基础,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建立严格的产品追溯体系,才能避免欺骗消费者的事件发生。

  出口的有机产品,外商都会根据国际惯例要求出售方提供由有机认证机构出具的销售证,证明其出售的产品是经过该认证机构认证的,并且在认证的数量范围之内,因此,在中国有机认证产品的出口方面,不容易出现假冒和超额销售的问题。而许多销售有机产品的国内超市或商家不知道需要由供应方提供销售证,国内消费者也很少有人知道国际有机产品市场上销售有机产品除了应出示其认证证书外,还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证,造成国内某些地方的有机产品市场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混乱情况,因此,国内的有机产品市场走上真正规范化和健康持续发展道路需要认证监管、质检和工商管理、卫生、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共同合作,各机构在规范有机产品市场和保障有机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各自的职能。此外,还应经常跟踪国际动态,学习先进国家在有机产品市场管理方面的经验。通过不断摸索、不断实践、不断改进,建立中国有机产品生产、销售的诚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