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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出台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信部共同发布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可由企业自愿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5月25日消息,5月18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管理办法》中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编制完成了《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国推污染控制认证制度采用统一的产品目录、统一的认证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志的原则,国推污染控制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

(杜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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